为进一步解决好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我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将辖区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为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公平公正入学,我区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尽力解决辖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空余学位安排满额后,我区将无条件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一)接收对象
分为“购房入学”和“积分入学”两种类型。
1. 购房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1%)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印证材料:①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②身份证;③房产证原件(或本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抵押合同);
④居住证(连续居住满12个月及以上);⑤免疫接种卡。
2. 积分入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满1年。
所需印证材料:①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②身份证;③居住证(连续居住满12个月及以上);④在九龙坡区缴纳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⑤免疫接种卡。
(二)接收顺序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区教委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首先接收购房入学类适龄儿童,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根据空余学位数安排积分入学类适龄儿童入学。
1. 购房入学
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购房时间先后进行电脑排序,并在九龙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2.积分入学
(1)积分计算办法
入学积分=基本分+生活积分+工作积分+附加分
①基本分:符合参加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计20分。
②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同时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重庆居住证,以居住证的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16年4月。
③工作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连续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在九龙坡区税务部门连续纳税的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16年4月。
④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生活积分(居住证)和工作积分(社保或纳税)折半计算(即生活积分1个月0.5分、工作积分(社保或纳税)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2)排序及录取方法
各学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并在九龙教育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接受监督。
二、报名程序
(一)咨询
1.时间:5月11日~5月16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2016年九龙坡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咨询点(小学)
区域 |
咨询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黄桷坪地区
杨家坪、谢家湾、石坪桥地区 |
辰光学校 |
重庆市九龙坡区龙泉村3号 |
68835260 |
蟠龙小学 |
九龙坡区九龙镇蟠龙村四社23号 |
68854906 |
石桥铺地区 |
巴山小学 |
重庆高新区石新路83号 |
68462180 |
高新育才学校 |
高新区石桥铺奥韵路6号 |
68055916 |
中梁山地区 |
和平小学 |
九龙坡区中梁山街道西铁3村15号 |
68446336 |
白市驿地区 |
驿都实验学校 |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清河村13社 |
65709395 |
西彭地区 |
西彭一小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大同街76号 |
65828510 |
2016年九龙坡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咨询点(中学)
区域 |
咨询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杨家坪、黄桷坪、九龙园区 |
辰光学校 |
九龙坡区龙泉村3号 |
68835260-8002
13983081087 |
谢家湾、石坪桥、渝州路(主要接收陈家坪小学、石坪桥小学、杨石路小学、谢家湾金茂小学、歇台子小学、森林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
红光中学 |
九龙坡区石桥铺渝州路75号 |
68639014 |
二郎、巴山、石桥铺(主要接收
兰花小学、巴山小学、石新路小学、石桥铺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
111中学 |
九龙坡区石新路27号 |
68629964 |
华岩新城及周边(主要接收华福小学、华岩小学、人和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
田坝中学 |
九龙坡区华岩镇田福路69号 |
68661008
13983380350 |
玉清寺至中梁山沿线(主要接收和平小学、共和小学、玉清寺小学、田坝小学、回龙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子女) |
47中学 |
九龙坡区中梁山田坝新村6-1号 |
13271960694
15523569193 |
白市驿镇 |
驿都实验学校 |
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清河村13社 |
65702564
65709970 |
西彭镇 |
西彭二中 |
九龙坡区西彭镇长石村7社 |
65822594 15825963917 |
其余各镇请咨询本镇中学。
3.要求: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区入学咨询点进行政策咨询,在规定时间内到入学咨询点领取入学申请表,逾期不再发放。
(二)审核
1.时间:(购房入学)5月11日~5月19日
(积分入学)5月11日~5月26日
2.要求:监护人带上入学申请表和相关印证材料到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
(三)申请
1.购房入学:
5月17~19日,符合条件的购房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咨询点交验完成审核盖章的入学申请表等报名所需印证材料。
5月23日,通过九龙教育政务网(http://www.jlpjw.gov.cn)向社会公示购房入学学生申请受理结果和剩余学位。
2.积分入学:
5月24~26日,符合条件的积分入学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监护人到咨询点交验完成审核盖章的入学申请表等报名所需印证材料。
5月30日,通过九龙教育政务网(http://www.jlpjw.gov.cn)向社会公示积分入学学生排序和积分入学学生申请受理结果。
三、补充说明
1.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咨询点领取和提交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2.从2013年开始,本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预计2016年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人数将大大超过我区提供的学位数,若全区学位满员,我区将不再继续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建议在本区积分较低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提前另行作好安排。
九龙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www.jlpjw.gov.cn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